公告日期:106 年 12月11日
一、主旨:公開徵選「開發腸病毒血清型快速鑑定核酸晶片」產學合作廠商。
二、說明:腸病毒為RNA病毒,分類上屬於微小病毒科(Picornaviridae)腸病毒屬(Enterovirus), 此屬包含四種人類腸病毒(Human enterovirus A~D)。此四種人類腸病毒利用動物抗血清可分成100種以上血清型,其中以小兒麻痺病毒(PV1~3)、腸病毒七十一型(EV-A71)、EV-D68、新型柯沙奇A2(CV-A2)、CV-B5及ECHO-30比較可能引起神經性併發症,其餘台灣常見腸病毒如CV-A4、CV-A5、CV-A6、CV-A9、CV-A10、CV-A16、CV-B2、CV-B3及CV-B4則比較不會造成併發症。腸病毒感染初期臨床症狀相似(疱疹性咽唊炎及手足口症),無法鑑別診斷,台灣於1998年發生EV-A71大流行,造成數百名重症病童住院,引起社會恐慌,為了防治大流行發生,當時制定了托兒所、幼稚園及小學的停課策略,只要班上有兩名群聚臨床病例(疱疹性咽唊炎或手足口症),全班停課1週,此停課措施延續至今,每年停課高達約6千班次,造成父母與照顧者不少困惱,此外腸病毒大流行時,很多兒科住院病人並非由容易引起重症的腸病毒血清型所引起,如果能在24小時內完成腸病毒血清型鑑定,將可大幅縮短停課時間及住院費用。目前常用的腸病毒血清型鑑定是病毒培養加上免疫螢光檢測,需要1週以上,本研究將開發腸病毒血清型快速鑑定核酸晶片,希望能在24小時內完成檢測,協助衛生及教育單位減少停課時間,並於腸病毒流行期減少不必要住院費用。本院已完成「開發腸病毒血清型快速鑑定核酸晶片」前驅研究,現徵求產學合作廠商申請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
三、廠商資格: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1.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2.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及能力者佳。
3.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
四、資格審查: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合作之廠商,請填妥「產學合作企劃書—壹、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106年12月18日前以郵寄正本及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翁于皕小姐收(地址:「苗栗縣350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 E-mail:rubyweng@nhri.org.tw)。本院將進行廠商之資格審查,於收件截止日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實質審查:
1. 本院得視情況於完成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本案產學合作說明會,符合資格廠商需於說明會後一個月(得視情況調整)內將「產學合作企劃書—貳、現況與計畫」(格式如附件)郵寄正本及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翁于皕小姐收(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技轉及育成中心」,E-mail:rubyweng@nhri.org.tw),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
2. 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附檔:
附件一:產學公告電子檔
附件二:產學合作企劃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