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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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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請詳細閱讀「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申請使用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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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學術界研究類之申請案,國衛院於提供該資料檔之同時,得對外公告研究計畫主題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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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庫申請使用者自取得國衛院所提供資料之日起至屆滿三年之日前,應繳回該資料予國衛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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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請者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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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所屬業務相關單位、或非營利研究機構(含教學醫院)之講師、技正(或相當職等)、助研究員、專科醫師等(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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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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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請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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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具申請書表、光碟檔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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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將一代加密資料更換為二代加密資料,請填寫更新資料申請表。(申請更新資料,請先參考二代加密公告第四點更新資料原則及申請方式,及第五點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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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使用者之職務或研究計畫內容如有變更,須重新填寫申請表並依規定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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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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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妥前項申請書表,並經申請人及其所屬單位主管簽章同意後,以掛號信函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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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者:國家衛生研究院生醫資訊服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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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苗栗縣竹南鎮(350)科研路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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